这个楼盘是在哪里的呢。。
作为旁观者,当初买房合同是怎么一个约定,就按合同来做就行了。至于房价的涨跌,在这里我也发表一下,买房跟投资一样,是有风险的。至于那些买不起的房的人,老觉得他们买房跌了活该,他们的钱大部分也是辛苦赚来的,特瞧不起那些没素质的人,幸灾乐祸!!!!!!!!!!!!!!!!!!!!!!!!!!!!!!!!!!!!!!!!!!!!!!!!!!!!!!!!!!!!!!!!!!!!!!!!!!!!!!!
一个是绿城物业,一个是绿城房产,都是挂羊头卖狗肉的挂靠公司,现在法院里都是与绿城有关的案子。。。大家千万不要再上当了
幸好没有买 上次老婆说要买 我回去一看 扭头就走 老婆问为什么 我说 我们本然就是乡下人 现在又买在这个乡下 那还不如不要买 哈哈哈 后来去看了永宁公馆 又是乡下 售楼的工作人员还吊得很 叫我晚上约他谈 我说不用了 你到时候别求我买就好了 果然第3天就打我电话了 靠 也不看看现在什么形式 还叫我约他 约你妹差不多 傻逼一个
闹心啊
死人头 发表于 2014-8-16 23:32
要是房价涨了会补差价吗?投资房产有风险知道吗?你要是买股票期货亏了是不是也要补差价呢?都心知肚明的事 ...
所有业主都是冲着绿城的配套设施买的,现在桥没了,原来决定的贵族学校没了,五星级喜来登酒店没了,业主能没意见吗?花几百万买的烂尾楼谁心里好过?绿城就是个诈骗商,诈骗商诈骗商诈骗商诈骗商诈骗商诈骗商诈骗商诈骗商诈骗商诈骗商诈骗商诈骗商
本来就挂靠的,好像叫什么泰?房产公司,就是跟老黄中开发商一个样
大部份都是有组织的抄房团,还有些是金钱来路不明的某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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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_14:}
一场房闹下来。。。
大家伙都成了法律专家。。。。。
一场医闹下来。。。。
大家伙都成了医疗专家。。。。
中国人在为自己维权的道路上,不断学习不断进取。。。。
可喜可贺。。。。
中国人的冷漠自私自以为是从上面的风凉话里就可以看出来了。
这可不是风凉话。。。。
中国的法制本来就不健全。。。。
发现问题弥补问题。。。。
老百姓的都是在强拆,各种闹腾中学习法律。。。这没有错。。。
何来风凉话之说。。。。
要是房价涨了会补差价吗?投资房产有风险知道吗?
闹着有结果了吗
argot 发表于 2014-8-19 22:28
偏激。。。傻呵呵
房地产成本3,4千,我不知道你哪里得出的数据。我告诉你 对面的君延世纪 成本都要6000一平
小李飞刀-123 发表于 2014-8-22 15:54
作为旁观者,当初买房合同是怎么一个约定,就按合同来做就行了。至于房价的涨跌,在这里我也发表一下,买房 ...
说的好 一帮 傻叉
绿城这样的鬼地方,8000元一平方就是猪头三了
谁买谁后悔
今天下午路过绿城售楼部,那里停着很多的私家车,什么情况????是不是又在维权???